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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4-01 20:52:50 | 博考网

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报考科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基础,一般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二、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和文化课全国统考。

  (一)专业课统考

  我省体育类专业课统考由西安体育学院组织实施,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考试监考费及考试工作人员补助由西安体育学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发放办法与标准。

  1.网上报名与缴费

  拟报考体育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17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专业课统考网上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收费标准为45元每生。

  2.现场确认与考试安排

  专业课统考由计算机系统随机编排考生参加考试的组别和时间,请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及具体考试安排,并认真阅读有关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具体考试安排,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西安体育学院(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考点,且不得在考点大门处聚集。体育运动存在风险,建议考生考前自行购买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个人原因及符合体育竞赛规则的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意外及伤亡,责任由考生自负。西安体育学院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制式的《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穿戴有特殊标记(如学校名称、学校标识、考生姓名等)的服装或统一着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程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现场确认、检录、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补考。

  3.考试项目

  共4项,分别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4.考试方法

  所有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子设备进行测量。各项目的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等全部使用计算机自动完成。

  5.计分办法

  按原国家体委《198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二)文化课考试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体育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区、市)招办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

  四、填报志愿

  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体育类志愿必须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填报体育(理)类专业,填报其他科类专业均属无效志愿。在其他批次可填报理工类志愿。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本专科均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五、录取

  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2023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我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招生院校在陕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投档规则一致,投档后由相关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若全部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未完成,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缺额院校及专业,达到录取标准且未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体育类专业课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市)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宣传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和专业课考试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新生进校时的资格复查,确保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

  西安体育学院要不断完善组考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和仲裁办法等。要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与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凡与考生有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考试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各项目测试前要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地核查考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等作弊行为。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对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省级统考全覆盖、提高文化成绩要求、严控高校校考范围,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要求省级招委会制定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0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对艺术类省级统考类别、科目、分值等进行明确。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遵循顶层设计、结合我省实际、维护公平公正”原则,组成专家组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方案》,2024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施行。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三、《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我省的《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一是总体原则;二是考试评价方式,包括省级统考、高校校考;三是考试组织与实施,包括报考条件、考点设置、考试实施;四是评分与成绩发布,包括评委选聘、评分要求、成绩公布、合格线划定;五是招生录取办法;六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加强宣传解读。

  与我省现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相比,《实施方案》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在省级统考科类设置方面,由现行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等3类,扩大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等6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要求。

  在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方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内容、分值等。

  在高校校考方面,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方面,一是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二是提高省级统考综合成绩的文化成绩占比,按照教育部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类省级统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由现行的30%调整为50%,播音与主持类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仍按现行的70%执行。三是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评价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六、省级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自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共设置美术与设计、音乐学等6个科类,每个科类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一是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内容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二是音乐类,细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是舞蹈类,考试内容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四是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五是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内容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六是书法类,考试内容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

  七、省级统考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

  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音乐剧等专业,服装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八、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仍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录取时,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九、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

  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仍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录取时,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自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可继续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也可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相关办法由高校向我省报备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已公布的实施方案、考试说明,进一步完善我省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务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提升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条件,做好专业考试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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